停止指令
停止價指令又稱止損指令,是指一種當市場價格達到某一既定水平時才予執(zhí)行的指令。停止價指令的分類:有停止買進指令和停止賣出指令。停止買進指令在期貨合約交易價格達到或高于停止價格水平時即轉(zhuǎn)變?yōu)槭袃r指令;停止賣出指令在期貨合約交易價格降至或低于停止價格水平時即轉(zhuǎn)變?yōu)槭袃r指令。
停止價指令的應用分析:停止指令一般用于對沖在乎合約,減少損失或保護既得利益。
例如,某客戶購進一張10萬美元價值的長期國庫券期貨合約,為防止債券下跌帶來的巨大損失,客戶可以發(fā)出一個在9。6萬美元價格賣出的停止指令(也稱作止損指令或停止一賣出指令),這樣的話,假如當市場價格失跌至9.6萬美元時,客戶的在于合約就會被對沖,也就是說,該止損指令在市場價格降至9.6萬美元水平時就轉(zhuǎn)變成市價指令。然而由于時間,這一指令很可能會在更低一些的價格水平上被執(zhí)行。停止指令也可被用來進入市場,假如某客戶預計,市場價格只有在突破某一既定水平后才會轉(zhuǎn)入看漲市場,在此情況下,他可以利用停止一買進指令(Seop-buy order)。停止定單是有經(jīng)驗的客戶經(jīng)常采用的,其一經(jīng)發(fā)出,經(jīng)紀人應立即買進或賣出。
停止限價指令的特點:停止限價指令綜合了停價指令和限價指令的特征,但相對于限價指令來說有一定風險。停止限價指令發(fā)出后,必須在某一具體價格水平或相等這一價格水平再次重現(xiàn)時立即執(zhí)行,如果市價未能恢復到停止限價水平,停止限價指令則不予執(zhí)行。也就是說,客戶要求經(jīng)紀人在交易所價格跌至預定限度內(nèi)以限價賣出,或上漲至預定限度內(nèi)限價補進。
例如,“買進5個3月份大豆期貨為5.77美元,停止限價于5.82美元”的停止限價指令,即指當價格在5.77美元時,買進5個3月份大豆期貨,如果在那個價格或更佳價格買不到時,可以試著連續(xù)提高,買進價格至5.82美元,超過5.82美元則不買。[2]
停止限價指令的運用:某客戶在紐約商品交易所于1992年10月2日向經(jīng)紀人下達指令:買入5個12月份的大豆期貨為5.77美元,停止限價于5.82美元,即指當價格于5.77美元時,買進5個12月份的大豆期貨,如果在此價格或更佳價格買不到時,可以試著持續(xù)提高,買進價格至5.82美元,超過5.82美元時則不買了。
買賣期貨過程中,正如很少有機會十次買賣十次賺一樣,十次買賣十次都虧也是不太可能的。只要正確使用停止限價指令,就算十次買賣虧六七次.每次損失有限制,賺的三四次則可盡全力追擊,總的勝負不會差太多。正確使用停止限價指令,首先在觀念土要有“壯士腸臂”精神,——但走勢不利,出現(xiàn)損失,就要承認錯誤。在技術上,何點設限,必須依圖表關口、本身對虧損程度的容忍及承受能力等去考慮。使用停止限價指令,應要注意不能限得太寬或窄。限得太寬徒然令損失加大,太窄則易被反復“舔”去。
停止限價指令是停止(止損)指令附加價格條件的指令。停止(止損)指令并不保證一定可在設置的止損價格上成交,原因是市場有時變動相當快,而在經(jīng)紀人尚未有機會執(zhí)行交易時,價格即已超過止損的價格,以致所獲得的價格可能高于或低于止損價格,有時差異相當大,為避免這種現(xiàn)象,才有限價附加條件的產(chǎn)生,即在某限制價格范圍內(nèi)才能成交。